【#法院对订婚案男方母亲进行训诫#:侵犯了被害人隐私权】4月16日上午,山西大同“订婚案”二审宣判,驳回上诉,维持一审原判。该案审判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本案系不公开审理的案件。席某某的母亲作为辩护人,多次擅自把涉及被害人个人隐私的信息发布到网上,侵犯了被害人隐私权,二审期间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训诫。与席某某家人主动爆料接受采访、形成不对称舆论所不同的是,被害人选择相信法律,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谢绝所有上门媒体的采访,拒绝舆论炒作。但网上不实信息的公开传播、不明真相网民的网络暴力、人肉搜索都是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,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均造成严重影响。@起点新闻